最高院網絡拍賣司法解釋 |
查看:27506 發(fā)稿日期:2019-08-07 18:03:17 |
順應互聯網趨勢促進拍賣公開透明 最高法院出臺網絡司法拍賣司法解釋 □網絡司法拍賣中,人民法院承擔發(fā)布公告、查明財產狀況、確定保留價和保證金、制作拍賣裁定等基本職責,并負責管理、監(jiān)督、指導拍賣全程。 □競拍的保證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起拍價的百分之二十,如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,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,悔拍后重新拍賣的,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。 □網絡司法拍賣競價期間無人出價的,本次拍賣流拍。流拍后應當在三十日內在同一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再次拍賣,再次拍賣的起拍價降價幅度不得超過前次起拍價的百分之二十。 8月3日上午,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通報了《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(guī)定》)的有關情況,該規(guī)定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最高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局局長孟祥、副局長張根大介紹了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,發(fā)布會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巡視員王玲主持。 從茶葉罐到土地使用權網拍已超25萬次 財產變現是實現債權人利益的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,而司法拍賣是財產變現的最重要途徑之一。據統(tǒng)計,每年全國法院的執(zhí)行財產價值約6000億,其中有相當一部分要通過司法拍賣的途徑予以變現。在互聯網越來越普及的今天,司法拍賣也逐漸“觸網”。據了解,網絡司法拍賣最早出現于2010年,自出現以來,因其拍賣快捷、交易成本低廉以及信息透明等特點,呈現出如火如荼的發(fā)展態(tài)勢。 據了解,截至目前,全國已經有1400余家法院自主開展網絡拍賣,進行網拍超過25萬次,而拍賣標的物幾乎無所不包,從拍賣成交價低至六元的茶葉罐,到高至4.64億元的土地使用權,已成功處置標的物金額超過1500億元。僅2015年一年,拍賣就達12.4萬余次,處置標的物5.7萬余件,成交率84%,平均溢價率36.7%。 孟祥介紹說,網絡司法拍賣作為一種新事物,實踐中存在拍賣模式多樣、拍賣主體多元、操作規(guī)程不一等問題,《規(guī)定》的出臺旨在解決這些問題。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競買人的知情權,方便社會監(jiān)督,減少權力尋租空間,《規(guī)定》明確網絡司法拍賣應向社會全程、全面、全網絡地公開,同時明確將由最高人民法院統(tǒng)一確定網絡服務提供者名單庫,網絡服務提供者可自愿報名申請入庫,并將對網絡拍賣平臺的選擇權優(yōu)先賦予當事人。 網拍“零傭金”相關費用由被執(zhí)行人承擔 《規(guī)定》明確,在網絡司法拍賣中,人民法院承擔發(fā)布公告、查明財產狀況、確定保留價和保證金、制作拍賣裁定等基本職責,并負責管理、監(jiān)督、指導拍賣全程。 張根大介紹說,司法拍賣和商業(yè)拍賣不一樣,商業(yè)拍賣適用拍賣法,而司法拍賣適用的是民事訴訟法,拍賣過程中法院是不能收錢的,實際上網絡司法拍賣的網絡服務提供者也是不收錢的,所以有網絡司法拍賣是“零傭金”的說法,但《規(guī)定》明確,制作拍賣財產的說明、展示拍品等輔助工作可委托社會機構或組織來完成,相關費用由被執(zhí)行人承擔。 為保證拍賣的公平、公正和司法廉潔,《規(guī)定》明確,除執(zhí)行法院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與競拍外,網絡服務提供者、承擔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及其近親屬也不得參與競拍。網絡服務提供者如存在操控拍賣程序、修改拍賣信息或惡意串通、弄虛作假、泄漏保密信息等行為,最高人民法院有權將其從名單庫中除名。 一人競拍也有效悔拍保證金不退還 孟祥介紹說,傳統(tǒng)拍賣理論認為拍賣應不少于兩人參與,但網絡司法拍賣具有全程、全面、全網絡公開的特征,因公開不充分、信息不對稱導致不公平競價的可能性已經降到最低,如果一人競拍的價格高于起拍價被認定無效,一方面有損司法拍賣的公信力,另一方面流拍后第二次拍賣價格降低,反而不利于財產變現和當事人的債權實現。因此《規(guī)定》明確,即使參與競買人僅為一人,只要出價不低于起拍價的即成交。 《規(guī)定》還通過相關規(guī)則的設計,努力促成一拍成交!兑(guī)定》明確,動產拍賣的公告時間不少于十五日,不動產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,以做到充分公開、充分競價。同時,《規(guī)定》一方面改變過去小額財產不交納保證金的做法,明確一律交納保證金,以降低悔拍的概率。 《規(guī)定》確定,競拍的保證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起拍價的百分之二十,如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,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,悔拍后重新拍賣的,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。 競價時間不少于24小時流拍后降價不得超過20% 《規(guī)定》明確,網絡司法拍賣的競價時間應當不少于二十四小時,但孟祥介紹說,考慮到不同地區(qū)網絡通訊情況相差較大,為了最大限度保證充分競價,防止技術或者人為因素干擾出價,《規(guī)定》要求拍賣采取最后階段延時五分鐘規(guī)則,競價程序結束前五分鐘內無人出價的,最后出價方為成交價,網絡拍賣的總時長可能因為不斷的出價和時間順延而高于24小時。 《規(guī)定》對當事人、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請求撤銷網絡司法拍賣的情形也作出規(guī)定,如拍賣財產展示和瑕疵說明導致買受人重大誤解,以及網絡故障如系統(tǒng)故障、病毒入侵、黑客攻擊等原因導致拍賣結果錯誤等情形,網絡司法拍賣應予撤銷!兑(guī)定》同時明確了拍賣撤銷后的責任承擔和當事人的救濟渠道,拍賣被撤銷后,當事人、利害關系人、案外人認為拍賣行為違法致使其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,可以申請國家賠償。 《規(guī)定》明確,網絡司法拍賣競價期間無人出價的,本次拍賣流拍。流拍后應當在三十日內在同一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再次拍賣,再次拍賣的起拍價降價幅度不得超過前次起拍價的百分之二十。
|
上一篇:土地轉讓稅費 下一篇: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 網絡司法拍賣的實施辦法(試行) |
最高院網絡拍賣司法解釋 |
查看:27507 發(fā)稿日期:2019-08-07 18:03:17 |
順應互聯網趨勢促進拍賣公開透明 最高法院出臺網絡司法拍賣司法解釋 □網絡司法拍賣中,人民法院承擔發(fā)布公告、查明財產狀況、確定保留價和保證金、制作拍賣裁定等基本職責,并負責管理、監(jiān)督、指導拍賣全程。 □競拍的保證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起拍價的百分之二十,如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,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,悔拍后重新拍賣的,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。 □網絡司法拍賣競價期間無人出價的,本次拍賣流拍。流拍后應當在三十日內在同一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再次拍賣,再次拍賣的起拍價降價幅度不得超過前次起拍價的百分之二十。 8月3日上午,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通報了《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(guī)定》)的有關情況,該規(guī)定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最高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局局長孟祥、副局長張根大介紹了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,發(fā)布會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巡視員王玲主持。 從茶葉罐到土地使用權網拍已超25萬次 財產變現是實現債權人利益的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,而司法拍賣是財產變現的最重要途徑之一。據統(tǒng)計,每年全國法院的執(zhí)行財產價值約6000億,其中有相當一部分要通過司法拍賣的途徑予以變現。在互聯網越來越普及的今天,司法拍賣也逐漸“觸網”。據了解,網絡司法拍賣最早出現于2010年,自出現以來,因其拍賣快捷、交易成本低廉以及信息透明等特點,呈現出如火如荼的發(fā)展態(tài)勢。 據了解,截至目前,全國已經有1400余家法院自主開展網絡拍賣,進行網拍超過25萬次,而拍賣標的物幾乎無所不包,從拍賣成交價低至六元的茶葉罐,到高至4.64億元的土地使用權,已成功處置標的物金額超過1500億元。僅2015年一年,拍賣就達12.4萬余次,處置標的物5.7萬余件,成交率84%,平均溢價率36.7%。 孟祥介紹說,網絡司法拍賣作為一種新事物,實踐中存在拍賣模式多樣、拍賣主體多元、操作規(guī)程不一等問題,《規(guī)定》的出臺旨在解決這些問題。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競買人的知情權,方便社會監(jiān)督,減少權力尋租空間,《規(guī)定》明確網絡司法拍賣應向社會全程、全面、全網絡地公開,同時明確將由最高人民法院統(tǒng)一確定網絡服務提供者名單庫,網絡服務提供者可自愿報名申請入庫,并將對網絡拍賣平臺的選擇權優(yōu)先賦予當事人。 網拍“零傭金”相關費用由被執(zhí)行人承擔 《規(guī)定》明確,在網絡司法拍賣中,人民法院承擔發(fā)布公告、查明財產狀況、確定保留價和保證金、制作拍賣裁定等基本職責,并負責管理、監(jiān)督、指導拍賣全程。 張根大介紹說,司法拍賣和商業(yè)拍賣不一樣,商業(yè)拍賣適用拍賣法,而司法拍賣適用的是民事訴訟法,拍賣過程中法院是不能收錢的,實際上網絡司法拍賣的網絡服務提供者也是不收錢的,所以有網絡司法拍賣是“零傭金”的說法,但《規(guī)定》明確,制作拍賣財產的說明、展示拍品等輔助工作可委托社會機構或組織來完成,相關費用由被執(zhí)行人承擔。 為保證拍賣的公平、公正和司法廉潔,《規(guī)定》明確,除執(zhí)行法院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與競拍外,網絡服務提供者、承擔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及其近親屬也不得參與競拍。網絡服務提供者如存在操控拍賣程序、修改拍賣信息或惡意串通、弄虛作假、泄漏保密信息等行為,最高人民法院有權將其從名單庫中除名。 一人競拍也有效悔拍保證金不退還 孟祥介紹說,傳統(tǒng)拍賣理論認為拍賣應不少于兩人參與,但網絡司法拍賣具有全程、全面、全網絡公開的特征,因公開不充分、信息不對稱導致不公平競價的可能性已經降到最低,如果一人競拍的價格高于起拍價被認定無效,一方面有損司法拍賣的公信力,另一方面流拍后第二次拍賣價格降低,反而不利于財產變現和當事人的債權實現。因此《規(guī)定》明確,即使參與競買人僅為一人,只要出價不低于起拍價的即成交。 《規(guī)定》還通過相關規(guī)則的設計,努力促成一拍成交!兑(guī)定》明確,動產拍賣的公告時間不少于十五日,不動產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,以做到充分公開、充分競價。同時,《規(guī)定》一方面改變過去小額財產不交納保證金的做法,明確一律交納保證金,以降低悔拍的概率。 《規(guī)定》確定,競拍的保證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起拍價的百分之二十,如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,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,悔拍后重新拍賣的,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。 競價時間不少于24小時流拍后降價不得超過20% 《規(guī)定》明確,網絡司法拍賣的競價時間應當不少于二十四小時,但孟祥介紹說,考慮到不同地區(qū)網絡通訊情況相差較大,為了最大限度保證充分競價,防止技術或者人為因素干擾出價,《規(guī)定》要求拍賣采取最后階段延時五分鐘規(guī)則,競價程序結束前五分鐘內無人出價的,最后出價方為成交價,網絡拍賣的總時長可能因為不斷的出價和時間順延而高于24小時。 《規(guī)定》對當事人、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請求撤銷網絡司法拍賣的情形也作出規(guī)定,如拍賣財產展示和瑕疵說明導致買受人重大誤解,以及網絡故障如系統(tǒng)故障、病毒入侵、黑客攻擊等原因導致拍賣結果錯誤等情形,網絡司法拍賣應予撤銷。《規(guī)定》同時明確了拍賣撤銷后的責任承擔和當事人的救濟渠道,拍賣被撤銷后,當事人、利害關系人、案外人認為拍賣行為違法致使其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,可以申請國家賠償。 《規(guī)定》明確,網絡司法拍賣競價期間無人出價的,本次拍賣流拍。流拍后應當在三十日內在同一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再次拍賣,再次拍賣的起拍價降價幅度不得超過前次起拍價的百分之二十。
|
上一篇:土地轉讓稅費 下一篇: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 網絡司法拍賣的實施辦法(試行) |